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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 志 明
(中国科学技术期刊编辑学会咨询和开发工作委员主任)
从党的十六大之后,中央有关部门进一步着手研究文化体制的改革方案和加快研究制定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2002年6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始进行试点工作。2005年年初,整个新闻出版改革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开。2005 年的体制改革重点在地方新闻出版单位。中央各个部委、各个部门也要进行新闻出版体制改革,计划在3~5年内完成全国的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工作。新闻出版单位积极响应,新闻出版业改革形势大好。
这次改革,中央对新闻出版单位的性质界定为:非经营机构和经营性机构。非经营性机构主要指的是党报、党刊、电视台、广播电台和人民出版社 (或者是无赢利能力的政策性出版社)。这一部分为事业单位管理,主要任务是为党和国家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服务,而不是参与市场经营。除了党报、党刊、人民出版社以外的报纸、期刊、音像电子出版、图书出版社,基本上都要分期分批转制为企业,成为经营性机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进行内部管理体制、领导机构和运行机制的改造,把它改造成一个独立的市场竞争的主体。
在界定中没有提及科技期刊。从界定划分看,是把科技期刊归入到了党报、党刊、人民出版社以外的报纸、期刊、音像电子出版、图书出版社之中。科技期刊中的学术期刊也在其中。按照这个划分,学术期刊基本上也都要分期分批转制为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改造成一个独立的市场竞争的主体。许多科技期刊专家和科学家都对将学术期刊归入到分期分批转为企业提出疑义。我对此也有同感。我认为把学术期刊界定在党报、党刊、人民出版社以外的报纸、期刊、音像电子出版、图书出版社之中,转制为企业不妥。理由如下。
科技期刊划分为5种类型:学术类期刊、技术类期刊、检索类期刊、科普类期刊、指导类期刊。学术类期刊是以报道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创新性科研成果和科研进展,反映学科水平和发展动向,开展学术交流为主要任务。学术期刊在国家科学技术发展和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工作中充分发挥着记录科技成果、传播科学知识、提供知识社会化应用渠道的功能,是国家科学技术工作和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术期刊是国家科技期刊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科技期刊体系中占居首位的重要地位。作一个比喻:科技期刊是一顶皇冠,学术期刊就是皇冠上的宝珠。从转制的角度看,学术期刊属于科技期刊中的特殊部分。
学术类期刊的特殊性是:
1. 学术期刊是在科学技术中记录和传播基础研究成果的期刊载体。
2. 学术期刊是为基础科学服务的,基础科学中不同学科发展的需要决定了本学科的学术期刊的存在,而不是以市场为调节。
3. 从事基础科学研究的人员极少,所以使用学术期刊的读者极少,致使学术期刊的发行量极少,尤其是英文语种的学术期刊发行量更少。
4. 学术期刊的发行量极少,没有广告商愿意涉足,学术期刊没有广告。
5. 学术期刊发行量少,没有广告,就没有经济效益,更谈不上进行全成本核算。办刊经费主要来源于期刊主办、主管单位和社会相关方面的补贴和支持。
6. 学术期刊编辑单位大多数是在法人的主办单位里设立的非法人单位以单一期刊组成的期刊编辑部。学术期刊编辑部的编辑人员数量极少。
7. 主管、主办单位根据基础科学研究需要决定学术期刊的存在与否,其他人是不能改变的。
鉴于学术期刊的特殊性,按照中央对新闻出版单位的类别划分和性质界定,科技期刊中的学术期刊应该纳入党报、党刊的这一部分,作为公益性的事业;学术期刊的编辑出版单位应该划归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管理,并给予相应政策的支持,规范和指导学术期刊的改革,促进学术期刊的健康发展,推动国家科学研究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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